牡丹鄉長樂村附近山區於99年4月28日發現一具身首異處的女裸屍,家屬認出是42歲的曾姓婦人,經過檢警積極偵辦,於同年5月3日宣告偵破,並逮捕主嫌謝坤鐘等5名嫌犯,警方在謝嫌家中查到未清洗的血跡,並在棄屍地點找到焚燒屍袋的灰燼,也找到掃把、瓢子等證物。5嫌被依性侵、殺人棄屍等罪起訴。
屏東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雖有證物,但沒有直接證據,微物跡證也不足,以罪證不足判決5人無罪。
根據警方當時破案時指出,曾女於4月4日參加喜宴後失蹤,當時主嫌曾與曾女一起飲酒,在場還有其他4名男性酒友,後來5名男子意圖性侵曾女,曾女反抗要逃跑時,被謝姓主嫌以尖刀猛刺多刀,其他4人也以拳頭、石頭攻擊曾女至昏厥。隨後5名嫌犯趁著黑夜將曾女載到山區產業道路棄屍,並將裝屍體的麻袋焚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