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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勝:代重要子公司萬達通實業(股)公司公告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30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2/04/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京站投資控股企業(股)公司代表人-林榮顯先生(2)京站投資控股企業(股)公司代表人-陳慶祥先生(3)京站投資控股企業(股)公司代表人-林怡均小姐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京站投資控股企業(股)公司代表人-林榮顯先生 日勝生活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日勝遠東(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集順生活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立疆開發(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日鼎水務企業(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兆曜實業(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日耀開發(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匡曜興業(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集盛資產開發(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2)京站投資控股企業(股)公司代表人-陳慶祥先生 日鼎水務企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3)京站投資控股企業(股)公司代表人-林怡均小姐 集盛資產開發(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萬達通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萬達通公司102年4月30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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