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稅捐稽徵處指出,新北市升格以來,房屋稅開徵戶數從民國99年173萬3170戶,每年都新增2萬多戶開徵戶,102年達180萬6864戶。
稅捐處表示,由於交易熱絡,房屋稅徵收稅額持續增加,尤其是前年調整地段率後,房屋稅收從100年的新台幣86億元激增到101年的94億元,預估今年仍可增加1.3億多元。
稅捐處指出,房屋稅繳納明起開徵到5月31日止,逾期繳納者,每逾2天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應繳稅額15%。
納稅義務人若沒有收到繳款書,可利用24小時語音補單專線8952-8555,申請補發102年房屋稅繳款書。
稅捐處表示,民眾於房屋頂樓、1樓前後、陽台或夾層增建及騎樓圍用,以增加房屋使用空間,均會併入房屋面積計算,核課房屋稅,如經查獲未申報而漏稅者,除應補繳稅額,還將按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