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林益世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580萬元。
同案被告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林益世舅舅沈煥章、林益世舅舅沈煥瑤被訴洗錢部分,均無罪,全案可上訴。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行政院祕書長任內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並以「3、3、23」方式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彭愛佳等人也被依洗錢等罪起訴。
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林益世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580萬元。
同案被告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林益世舅舅沈煥章、林益世舅舅沈煥瑤被訴洗錢部分,均無罪,全案可上訴。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行政院祕書長任內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並以「3、3、23」方式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彭愛佳等人也被依洗錢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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