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火車性愛派對」判有罪 人團、教授齊力聲援
NOWnews/
13 年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轟動一時「1女戰18男」的火車性愛派對案,主辦人蔡姓男子在被法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刑6個月後,29日在人權團體和學界教授的陪同下,大陣仗向新北地方法院遞狀上訴。
知名性學教授何春蕤表示,人民有低調情色集結自由,司法必須保障;她舉例自己過去曾因研究動物戀而被保守團體提告,最後所幸經法院明察後,認為學術自由須被保障,才獲判無罪。因此,她力挺蔡男,呼籲小眾性行為不該被醜化。
對於抗議行動,新北地院發言人樊季康表示,蔡男在性愛派對中有獲利意圖,就算得利只有幾十塊,仍然會構成犯罪。而根據了解,目前在網路上已有超過三百人連屬支持「集體性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