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電子: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9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990046878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參與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總發行股數伍千萬股限額5.得私募額度:總發行股數不超過伍千萬股限額,於股東會決議 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選擇二基準較高者為私募參考價格,私募價格為參考價格之八成。(2)本次私募價格之決定方式,係參酌本公司普通股之市場價格,符合發行市場慣例,故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惟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如依前述之定價成數致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時,將視市場及公司營運狀況,以未來年度所生盈餘或公積彌補、減資或其他法定方式辦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週轉金、擴大業務規模、發展新業務以達到改善財務結構、減少利息支出之目的。並預計於資金募集完成後一年內執行完畢。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尚需挹注營運資金,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為了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授權董事會得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未定11.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未定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有關未盡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法令修改而需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