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本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有價證券案,尚餘3億元私募有價證券額度,董事會通過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4/29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1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辦理私募發行有價證券(含普通股及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5億元案,本公司已於101年8月30日募集完成2.16億元股款,尚餘 3億元私募有價證券額度;依據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私募案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分次辦理,現因期限將屆,基於考量資金籌資時點之實際市場狀況及現有法令規範之時效性與可行性,決定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本私募事宜。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