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4/292.公司名稱:金尚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94年9月12日台證密字第0940102638號函 辦理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高流動資產共計新台幣(下同﹞57,956,310元,其中: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57,956,310元。 二、本公司短期借款共計新台幣120,346,143元,其中: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59,521,023元。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0,825,120元。6.因應措施:茲針對短期借款共二項分別列出因應措施如下: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59,521,023元: 商業本票到期日為102/06/26;於合約期限內,本公司可依約續發。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0,825,120元: 商業本票到期日為102/05/03;於合約期限內,本公司可依約續發。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至3月底止月付利息共計380,000元,故短期財務方面 並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