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發行不超過5,000萬股為限。4.每股面額:尚未實際發行。5.發行總金額:依實際發行價格及股數定之。6.發行價格:尚未實際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
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8.公開銷售股數:
除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全數提撥
對外公開發行,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由董事會提請102年股東常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