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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國外投資鬆綁 最快5月可投資大陸不動產

NOWnews/ 2013.04.23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為達成提高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並擴大保險業資金運用管道,金管會23日宣布,已完成「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預告程序,將陸續辦理發布作業,保險業投資國外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動產,最快5月上路。

金管會表示,這次修法有8大重點,包括明定持有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為一定等級項目的投資總額計算方式,以及放寬保險業投資國外有價證券限額比例的計算基礎,由原定「股本與股本溢價」修正為「股東權益」。

這次修法也放寬保險業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投資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BBB-級及BB+級或相當等級的公司債等項目,並配合訂定相關限額規定。

此外,這次修法也增訂保險業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經由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以及得投資大陸地區投資用不動產,並配合訂定應符合的內部作業程序及規範、該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經營應符合條件、國外不動產投資鑑價機構與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條件、投資期間應揭露事項等相關規範。金管會預期,法規生效後,保險業即可送件申請國外不動產投資,最快5月上路。

同時,金管會也同步放寬保險業可投資大陸地區債券商品的資格及範圍,以及明定保險業得比照其他外幣相關的規定從事大陸地區以外的人民幣計價商品的投資。

金管會並表示,這次修法也 明定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銷售以外幣收付的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並符合一定條件者,可檢具業務發展計畫等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專案申請不計入國外投資額度,不受所定公式的規範。同時,也提高保險業國外資產集中保管機構的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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