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網路情資法 隱私爭議仍在

中央廣播電台/季 平
13 年前
美國眾議院18日以288票贊成、127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網路情資分享與保護法案(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CISPA),希望協助公司與政府分享有關網路威脅的資訊。

部份國會議員和倡議維護隱私的人士擔心,這項法案將讓政府得以監控公民的隱私資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就對這項法案表達不悅。

但支持者表示,有必要訂定新法律,讓政府與那些沒有安全調查的實體分享網路威脅的資訊。美國眾議員霍耶(Whip Steny Hoyer)認為,新版本的網路情資分享與保護法案比去年所通過的版本改進很多。

美國參議院商務委員會主席洛克菲勒(Jay Rockefeller)也表示,儘管網路情資分享與保護法案在保護隱私方面仍嫌不足,但眾議院18日的行動很重要,如果國會不通過這項法案,國家安全和經濟將面臨許多危險。

洛克菲勒又說,他將與共和黨籍參議員楚恩(John Thune)以及其他委員會的領袖,共同推動參議院儘快表決這項法案。

這項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後,還必須經過總統歐巴馬的簽署,才能成為正式法律;但白宮已於16日重申,除非法案中進一步納入保護公民自由的條文,否則,歐巴馬將會加以否決。

去年4月,美國眾議院也曾經通過網路情資分享與保護法案,但是在歐巴馬揚言予以否決後,法案在參議院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