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防爆專家表示,胡嫌製作的行李炸彈,以鬧鐘定時,連接電線,電線末端的電發火頭進入汽油桶內,欲利用產生的火花引燃汽油,產生巨大爆炸效果,炸彈結構完整,只是可能因能量或者油氣不足,才沒有引爆,絕非沒有爆炸的危險。
刑事局進一步說,高鐵站與立委服務處放置的爆裂物,分別定時在上午九點半(而非外傳的十點炸台北車站)與中午十二點半引爆,倘若沒有引爆意圖,何必設定時間?何況兩個引爆時間,都綜合考量了搭高鐵的行車時刻、接朱亞東轉往土城的時刻,「都精心考慮過」。
而胡宗賢若本意就不想引爆,何必在爆裂物中又加入瓦斯鋼瓶,以及會產生劇毒的氰化鈉,豈非多此一舉?再者,若不欲引爆製造傷亡,隨便草草做幾個,一樣可達恐嚇目的,又何須在新營住處,神秘兮兮地摸黑製彈,連電燈也不敢開;顯見他一開始就已經設定要造成傷亡。
國安局長蔡得勝週一在立法院說「保證這兩天就有好消息」,其實在前一天(十四日)凌晨,胡、朱就已在中國落網,專案小組卻不聲張,直至兩天後押回台灣才公布,刑事局透露,是擔心國內還有第三名共犯,或第五顆未爆彈,在尚未「清理戰場」前,不敢貿然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