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於102年4月16日凌晨0時40分許接獲韓議員家屬報案,於4月16日早上5時50分許接獲縣政府保全人員報案,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在縣政府採集到1枚彈頭,韓議員住宅內採獲3枚彈殼及彈頭,已由警察局鑑識課將採集之證物送刑事警察局分析比對中。
經警方調閱案發2地周邊監視器過濾後,研判作案歹徒有2人,同為1組人員,駕駛1輛白色自小客車,先在縣政府犯案後再駛至韓議員住處犯案,歹徒直接在車上朝目標開槍,警方已沿作案車輛之行跡,調閱監視器畫面過濾追緝,並針相關特定對象進行查訪清查,報請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刑事警察局偵六隊、苗栗縣刑事警察大隊、苗栗分局〉偵辦,全力追緝歹徒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