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送到立法院的報告,「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分兩階段,第1階段以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為目標,擬自102學年度起實施,預定每4年檢討1次。第2階則以學雜費反映教學成本與提高教育品質為目標,預計自103學年度起開始實施,最高調整5%。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高學費已經壓垮窮人,教育已非脫離貧窮、翻身的希望。這時候不應調整學費,而是思考讓台灣教育回到「公共化」的軌道。
劉欽旭表示,台灣高等教育有明顯「反重分配」現象,弱勢家庭子弟多就讀私立學校,負擔高昂的學費,所分配到的資源卻遠少於公立學校學生。政府應該提出更積極的對策,而非一味調漲學費。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教育部公布的草案,明訂經濟成長率達3%時,最高可調漲學費5%,卻沒有同時考量物價指數、薪資所得、家庭可支配所得等。
對此,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明天是應立法院要求提出報告,現階段沒有撤不撤案的問題。他並強調,學費調整會以「學生最大的利益」為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