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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老人福利機構依法改善完成家數居冠全國

大成報/ 2013.04.16 00:00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老人福利機構為能符合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並提供長者更優質的照顧環境及照顧品質,在機構業者努力改善並透過市府社會局輔導之下,截至101年12月底,半年來改善完成家數高達89家,居全國之冠。

內政部於96年修訂「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並要求已立案機構應於五年內完成設施設備及人力配置改善,其中包含寢室隔間高度、每間寢室最多不得超過六床、應有自然採光,白天與夜間應置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比例,規範均較原標準嚴格。各機構為求符合設立標準需花費相當大的成本,改善更形困難,為提高機構品質並促進入住長輩之權益,高雄市府團隊積極與機構業者溝通協調以達共識,經過半年多來的努力,改善成效斐然。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表示:目前高雄市合法立案私立老人長期照顧機構有138家,可收容床數6,256床,社會局局長張乃千並特別提醒,為家中長輩選擇入住機構時,除了機構內環境整潔、通風良好外,必須確認有無主管機關核發的立案證書、為合法設立的機構,也應該注意機構內是否有完善的消防、逃生設備、適當的無障礙設施、活動空間及急救設備,並備有專業證照的照顧人力且人力充足…等,以選擇最理想的安置機構。目前高雄市評鑑甲等機構共49家、優等機構共9家,有關各機構評鑑等級、核准床數等相關資訊,可至該局網站(http://socbu.kcg.gov.tw/ 路徑:老人福利/機構園地/高雄市老人福利機構名冊)查詢。

除了改善機構外,社會局另針對社區長輩辦有居家服務、喘息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交通接送、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改善、餐飲服務、家庭托顧等社區化的照顧服務,並讓家庭獲得喘息與支持,讓長輩在熟悉的環境在地老化,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請洽詢長期照顧中心(4128080)或社會局老人福利科(337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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