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被控辦理國科會、工研院等委託機構所補助的研究計畫經費採購驗收時,以不實單據核銷,法院一、二審認為他具有公務員身分,以貪污罪判刑。最高法院今天將全案撤銷,發回重審,並直接認定林昭任不算刑法上的「授權公務員」。
林昭任辯論律師羅明通說,林昭任得知判決後感到高興,情緒有點激動。
羅明通說,林昭任坦承以不實單據辦理採購核銷,僅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錢是用在學生身上,他無不法意圖,最高法院將案件撤銷發回是正確的。
全案辯論時,羅明通主張,教授接受機關委託研究、簽採購契約,目的是鼓勵教授個人作研究,並非直接以人民為利益對象,屬於單純的私法契約,本就不能認定主持研究計畫的教授是刑法上所稱的公務員。
法界人士表示,不只林昭任解套,一旦最高法院這項「教授不算授權公務員」的見解確立,其他上百名被控不實核銷研究費(買A貨報B帳,或以公款購置與研究無關的物品私用)正待調查的教授們,都可望擺脫貪污重刑,僅需論究較輕的偽造文書或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