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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依法停職李朝卿 非未審先判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2013.04.04 00:00
涉入多起工程弊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日前表示,內政部讓他繼續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有未審先判的疑慮。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4日)回應指出,內政部依法行政,處置方式符合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並非未審先判,他支持內政部所做的決定。

內政部日前依據公務員懲戒法駁回南投縣長李朝卿的復職申請,除繼續讓他停職外,還主動移送監察院調查,李朝卿回應這種做法有未審先判的疑慮。

行政院長江宜樺4日受訪表示,主管機關依法行政,與未審先判無關。江宜樺說:『(原音)按照公務員懲戒法,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是有這個權限的,所以李(鴻源)部長他們也不是未審先判,而是根據檢察官目前所起訴的情節的輕重性來給予依法的處理,這個處理應是權限範圍裡面。』

江宜樺強調,相信內政部在處置前一定檢視與討論過法規方面的問題,他支持內政部的決定。

內政部長李鴻源則指出,行政責任部分已處理完成,目前一切交由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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