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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選手村 議員批雙子星案翻版

自由時報/ 2013.04.04 00:00
招標公告不到2個月更改8次 還臨時加入新評委

〔自由時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總預算高達一百四十七億元的林口國宅暨二○一七世大運選手村統包工程,昨天被市議員應曉薇及未得標的投標廠商指是「雙子星弊案翻版」,去年公開招標後八度更改公告,廠商備標時間不足,接著又臨時加入新評選委員,疑似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但北市府新工處稱過程合乎《政府採購法》。

林口選手村分為三標,從去年十一月七日公告招標至今年二月七日截止投標,應曉薇點名,第一標最有利標的皇昌營造,其分包廠商日本丹下都市計畫建築事務所未取得國內開業證、也非建築師公會成員,資格不符。

質疑量身訂做 圖利特定廠商

北市府新工處副處長林志峯表示,皇昌與翁祖模建築師事務所合作,所提資格證明文件符合規定,才能進入最有利標評選,企劃書內日商擔任整體規劃及選手村顧問,應屬公司統包團隊成員。

應曉薇與律師、全國建築師公會昨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標案八次更正公告,刻意放寬投標廠商資格限制,甚至最有利標的評分項目中財務僅佔五%,此外內政部還臨時空降一名評選委員,疑似為內定廠商量身訂做,質疑有圖利特定商之嫌。

新工處:過程公開公平 依法招標

新工處長陳得意不諱言,曾接獲廠商提出疑義,招標文件部分意思不清或項目重疊,也依法展延等標期卅天,招標過程絕對公開、公平,依法招標。

林志峯表示,內政部對世大運選手村配置有諸多討論,提出增聘評選委員、增加綠建築、智慧建築、經費、開發範圍等意見,因此更改公告八次。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建築師達黔生說,選手村最有利標評比項目失衡,管理能力加設計能力達四十二%、工期與價格為廿五%,而財務能力僅佔五%,財務審核評選少如同雙子星開發案狀況,主觀判斷比例過高,易造成舞弊。

應曉薇表示,投標廠商已數度向北市府政風處檢舉,但市府仍然不理,她要求立即成立專案監督小組,不要讓新工處獨大、隻手遮天。

林志峯說,招標前已對投標廠商審查財務報表,因此進入最有利標評選階段就不用多評財務,反而加重其他配分,目前為止沒有發現標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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