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利用臉書(Facebook Inc.)、推特(
Twitter Inc.)等社群媒體管道,宣布重要訊息,只要
投資人事先被通知要到哪看。
證管會是在一項調查報告中釐清這項訊息揭露的原
則。這項調查報告是關於電影網路租看服務公司
Netflix (US-NFLX)執行長哈斯汀(Reed Hastings)
去年7月在個人臉書網頁公布月度收視結果,但公司沒
在公開訊息或新聞稿發布中揭露這項數據。
證管會重申確認禁止企業對特定投資人揭露具體資
訊的規定,適用於社群媒體,或其他新興通訊管道,和
適用於公司網站的規範相同。
證管會指出,公司透過社群媒體管道溝通,可能形
成違反公平揭露原則,如果投資人未在事先被告知訊息
將在何處公布。
證管會的企業財務部門代理主任納倫戈拉(Lona
Nallengara)在聲明稿中表示,證管會的原則具彈性,
足以解決企業選擇社群網站溝通衍生的問題。
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法律事務所合夥
人卡茲(David Katz)指出,證管會雖沒確切解釋企業
應如何通知投資人關於社群媒體的使用,但新原則將讓
企業在透過臉書或推特和投資人溝通時更安心。
卡茲在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我是否將這個看成
一大轉變?沒有。」「但投資人關係已經進入21世紀,
證管會也趕上潮流。」(譯者:中央社劉淑琴)(圖為
中央社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