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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公務員設個人專戶 投資0%~5%

中時電子報/徐子晴/台北報導 2013.04.03 00:00
公務員退撫改革備受關注,考試院昨天二度審查《公務員退休撫卹法》,會中確認新進公務員將採「雙層給付制」。未來新進公務員的退休給付不僅有第一層退休金,還有第二層個人專戶給付,其中個人可投資○%到五%,政府相對提撥二%到三%。

考試院昨天舉辦二次全院審查會,審查銓敘部提出新版改革草案。根據會中通過條文,民國一○五年新進公務員將新增個人專戶制,由個人提撥基本俸(本俸乘一.七倍)○%到五%、政府相對提撥基本俸二%到三%至專戶,由專業金融機構操盤投資。其投資所得便為退休給與的一部分,可逐年領罄為止,最高替代率有廿%。

個人帳戶中,公務員可以完全不提撥任何金額,但政府最少都要相對提撥基本俸的二%。若公務員每月提高基本俸的一%到個人帳戶,則政府要相對多撥補○.二%;政府撥補到個人帳戶的年限最高為四十年,且提撥金額完全不納薪資所得,也不用課稅。

草案也對個人專戶做詳細規劃。為考量金融市場變化快速,讓公務員個人專戶基金能有效運用,公務員每一年度可有自選投資組合的權利,且給予第一次免自付作業費用優惠;不過,公務員的投資組合調整次數,一年為以兩次為限。

此外,條文也明定個人專戶有三年過渡期。退撫司司長呂明泰表示,前三年為確定提撥制完整上路的準備期間,若公務員未選擇投資管理組合,個人專戶應由退撫基金統一管理運用;但如果由退撫基金管理超過三年,收益卻低於台銀二年定存利率時,應由國庫補足差額。

呂明泰解釋,銓敘部會委託專責機構來操作基金,依投資風險不同提供給公務員三類投資選擇,例如會分成「保守」、「中等風險」、「高風險」等三類投資選擇,由公務員自己決定後,再由專業經理人代操,但公務員必須自負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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