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0款1.事實發生日:102/04/02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1年Q4合併損益表3.發生緣由:合併損益表/基本每股盈餘誤植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即時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合併損益表/基本每股盈餘誤植之更正前:基本每股盈餘 101年度 $-0.05 100年度 $-0.05更正後:基本每股盈餘 101年度 $-5.14 100年度 $-4.756.因應措施:今日修正後立即重行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