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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拋出 「一個中華、憲法對話」

美麗島電子報/郭正亮 2013.04.02 00:00
3月30日,謝長廷在淡江大學「兩岸青年領袖研習營」演講時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歷經七次修改,已經相當本土化,但國號並未改變。儘管兩岸各有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但兩岸憲法都內涵了「一個中華」概念,亦即「兩岸具有歷史連結和特殊關係」。 謝表示「兩岸要共生,就要面對現實、面對差異。兩岸問題既是歷史問題,現實就是兩地分別各治、各有憲法,但兩岸的憲法又有特殊關係,所以兩岸關係要回歸到憲法來討論」。他認為「目前只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憲法對談的具體方向,可朝「兩岸政府關係條例」討論,藉此探究兩岸到底是什麼關係」。 有位港生問到「兩岸的憲法協商,是否會導致「一山不容二虎」?」謝的回答很耐人尋味。他說:「並非一山不容二虎,因為兩岸就是兩座山,但除非國際或兩岸出現激烈變化,否則現在不可能有其中一方會消失。從共生原理來看,要討論兩岸關係,可在上面架上一個共同架構或屋頂來談」。 超越既有統獨論述:「一個中華、憲法對話」 筆者以為,相對於去年10月謝長廷訪問大陸提出「憲法各表」,這次演說已經做出進一步延伸,超越了既有的統獨論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兩岸儘管各有憲法,兩部憲法之間卻具有「歷史連結和特殊關係」。 二、兩岸政治對話,必須「回歸到憲法來討論」,否則不可能得到解答。 三、兩岸目前只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儘管默認各有治權,卻缺乏明確的政治定位,兩岸憲法對話的具體方向,可以「兩岸政府關係條例」為主軸。 四、兩岸的憲法既然具有「歷史連結和特殊關係」,兩岸政治對話若要有利於兩岸互利共生,有利於兩岸建立互信,有利於兩岸和平發展,就必須正視「在兩岸之上形成一個共同架構或屋頂」的必要性。 對比於既有的統派論述,謝並不認為兩岸目前已經存在「一個中國」或「一中各表」的政治架構,這個「在兩岸之上的共同架構或屋頂」,仍有待兩岸進行憲法對話來形成。不過,謝並非重複扁執政時期空洞缺乏內涵、可以無限拖延的「未來一中」口號,而是坦承兩岸憲法具有「歷史連結和特殊關係」,將成為未來兩岸憲法對話的實質基礎。換句話說,謝所主張的「一個中華」,固然不像「一個中國」如此明統成形,但也不像「未來一中」如此虛無飄渺,也不是只有非政治內涵的「文化中國」。 對比於既有的獨派論述,謝強調民進黨不能消極停留在與大陸毫無交集的「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主張,也必須從中華民國延伸出兩岸可能產生交集的政治概念,積極提出可行的兩岸論述。謝固然重申「兩岸互不隸屬」的兩岸政治現實,但同時也強調「兩岸具有歷史連結與特殊關係」,也是另一個必須尊重的兩岸政治現實。唯有同時正視「兩岸互不隸屬」和「兩岸特殊關係」的雙重政治現實,才可能使紅藍綠三方找到政治交集,願意推動真正的政治對話。 一旦兩岸可以接受「一個中華」作為兩岸政治對話的共同起點,謝進一步建議,兩岸政治對話的具體方向,可以「兩岸政府關係條例」為主軸,既有助於明確兩岸政府的互相定位,也有助於推動兩岸政治事務。誠如成大政治系教授周志杰所言:「兩岸關係的制度化,乃是兩岸進入政治對話的技術性條件」,但相對於台灣早已「夯實兩岸互動的法制工作」,大陸仍「只側重在政治上對台灣加大壓力,卻忽略了在法律上對自身法制的檢視與整合」。 就此而言,兩岸推動「兩岸政府關係條例」的憲法對話,不但有助於大陸補強涉台法制中的上位法律,也有助於大陸完善對台灣政府的法律定位,並進一步為兩岸處理「結束敵對狀態」奠下必要的法律基礎。 「一個中華、憲法對話」的統獨定位 由於大家都習慣從統獨來思考兩岸關係定位,即使謝長廷的「憲法各表」或「一個中華、憲法對話」,早已超越了既有的統獨論述,謝也不太願意使用既有的統獨概念,但為了方便理解,筆者仍試圖將謝的兩岸新思維與既有的統獨論述比較如下: 比較表一列舉的統獨論述,凸顯出「一個中華、憲法對話」的兩大特色: 一、剛好處於統派與獨派論述的交界點上,以上是統派論述(包括大陸當局、新黨+連戰、一中三憲+大屋頂、國民黨),以下是獨派論述(包括特殊國與國關係、蔡英文、台灣前途決議文、兄弟之邦、台獨黨綱、一邊一國、正名制憲)。值得注意的是,謝長廷之下的最溫和獨派論述,就是前總統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關係」,但早在1999年就證明並不可行。 二、相較於國民黨的「九二共識」和「一中各表」,謝的「一個中華、歷史特殊關係、推動憲法對話」同樣與大陸有所交集,但謝的「憲法各表、兩岸憲法對話」卻更可能爭取泛綠選民的支持。 謝長廷的兩岸論述所以與眾不同,在於他以「中華民國憲法現狀」作為基軸,一方面對內衍生出「兩岸互不隸屬、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的內涵,產生類似特殊國與國關係、蔡英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獨派論述效果,另一方面卻也對外衍生出「一個中華、歷史特殊關係、推動憲法對話」的內涵,產生類似國民黨「九二共識」和「一中各表」的統派論述效果。 換句話說,謝的兩岸論述很難用既有的統獨光譜來概括,主因是中華民國憲法現狀,原就混合了既統又獨、非統非獨的多元成分,因而產生了統獨雙方各取所需的各自表述空間: 一、對統派來說,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大陸制定,儘管憲法本文從未在台灣實施,但至今並未廢除憲法本文,憲法前言仍有「國家統一前」文字。此外,為了因應兩岸人民的交流需求,還特別針對中國大陸衍生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陸委會等特殊兩岸法律和機構,使兩岸在憲法層次上具有特殊關係,與其他國家明顯有重大區別。 二、對獨派來說,中華民國憲法在廢除戡亂時期、廢除大陸代表制、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之後,基於主權在民原則,事實(de facto)主權已經限縮到台澎金馬,統獨須經公民投票,也納入中華民國憲法。不管是主權在民或公民自決,中華民國憲法都已提供了充分保障。 謝長廷的兩岸論述,既可能被獨派讀成統派論述,也可能被統派讀成獨派論述,正好凸顯出「一個中華、憲法對話」具有內外有別的論述特質。但正是這樣的論述創新,使民進黨首度有機會在既統又獨、非統非獨的兩岸鋼索上,走出正視兩岸困局、推動兩岸政治對話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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