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表示,依政府核定天然氣計價公式計算,4月份國內天然氣價格平均調降0.83%、平均每度調降0.1636元。不過公用天然氣事業經營家庭用氣部分,因配合穩定物價及照顧民生政策,並依據101年10月22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101年11及12月家庭用氣不予調漲,故本月回補累計吸收價差,公用天然氣事業經營家庭用氣部分均不予調整,家庭用氣未調整金額暫由中油吸收,並於日後天然氣價格下跌時回補。
至於液化石油氣價格部分,中油指出,4月份液化石油氣國際合約價格(CP)較上(3)月份下跌,依調價機制計算,液化石油氣每公斤原應調降2.2元,中油為配合政府穩定物價及照顧民生政策,吸收金額已達5.3元,故4月份液化石油氣價格不予調整,累計每公斤仍吸收3.1元,將於日後跌價時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