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法 丁守中推草案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為全面推動不在籍投票,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已擬定「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授權中選會按我國國情,逐步於公職人員選舉、公投實施通訊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提早投票、移轉投票、網路或電子投票等各種方式之不在籍投票。
丁守中昨召開記者會指出,不在籍投票已是國際趨勢,台灣既然要推動,就應一次訂立專法適用於所有選舉,但鑒於國情、選舉類別差異、行政資源或技術難以一步到位等現實因素,故授權中選會另訂辦法以漸次推動。
總統選舉通訊投票 僅限台澎金馬
草案特別規定,總統選舉的通訊投票僅限台澎金馬。丁守中引用憲法增修條文指出,憲法有規定在國外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總統選舉權,以法律訂之;所以總統選舉的通訊投票,限在境內寄達選舉人,並限在境內寄回選票。
丁守中認為,過去民進黨老是質疑實施海外通訊投票,會讓中國政府操弄台商的投票行為;若做此限制,就能避免相關疑慮。
媒體提出質疑,若有人前往各家戶蒐集選票,帶往中國給台商圈選後,再回台投遞,投票行為恐受操控。丁守中認為,草案規定應於候選人號次決定後七日內將選票寄達,時間上的倉促,應能避免相關疑慮。
不過,以第十三屆總統副總統選舉為例,候選人於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抽籤決定號次,距離二○一二年一月十四日的投票日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