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醃頭案/陳二哥提抗告 台南高分院認滅證之虞駁回

NOWnews/
13 年前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3月中發生駭人聽聞的嘉義醃頭案,涉嫌殺害妹妹的陳二哥,檢方認為他涉案情節重大遭法院羈押。陳男的律師提出抗告,認為陳男原本是以「協助調查」為由,之後卻變成被告,還遭逮捕羈押,質疑檢警押人取供,一切過程並不合法,而聲請撤銷羈押。律師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29日裁定駁回。

目前遭到嘉義檢方羈押的陳二哥,除了日前查出在妹妹生前投保了4筆、價值共636萬的意外險,懷疑陳男應該極有可能是為了保險金而對妹妹下手。但由於警方只發現陳女的頭顱,但是其他的屍身仍未發現,先前曾有鄰居透露水管不通、陳男的陸配劉妻也曾聞到異味等,但至今仍未有所進展。

檢方表示,陳佳富雖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中度精障),17日他到嘉義縣警局時,要求律師一定要到場才肯做筆錄,也拒絕夜間偵訊,因此到了18日中午過後才完成整個複訊。甚至檢方向法官聲請羈押時,陳佳富在法庭上還未等律師開口,就質疑檢警違法拘留,指控三重警方在15日將他帶回警局偵訊,到18日檢方聲請羈押為止,早已超過《刑事訴訟法》「檢警偵訊共用24小時」規定。

陳佳富對於自己的權益如此清楚,加上偵訊過程中始終否認犯案,他聰明、冷酷的表現,讓人完全看不出他是中度精神障礙者。從陳佳富疑似逆名寄信、南下嘉義變裝棄屍等過程,檢警從一開始就認為他不像個精神病患,甚至早已做好沙盤推演,連檢方都形容陳佳富「是一個冷酷、沉穩、思緒縝密的嫌犯」,一般人在法庭上的攻防,恐怕都不如他。

陳男的律師對於陳男從「協助調查」,變成被告遭羈押,因此質疑檢警押人取供,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高分院認為,檢視全案證據及筆錄後,認定並無不當取供,被告也無自白,並認為陳男因涉嫌重大,交保恐有勾串和湮滅證據之虞,尚無其他方案取代羈押,因此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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