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績效出色   院長黃瑞華:值得嘉許

創新聞/
1 年前

【創新聞 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6日舉辦媒體交流座談會,院長黃瑞華親自主持,會中黃瑞華說明台南高分院各項績效成果及台南高分院遷建計畫進度。黃瑞華指出,從各項數據顯示,台南高分院在法官人數未增加的情況下,每位法官新收案件逐年增加,結案案件亦逐年增加,「辦案績效十分出色」。

黃瑞華指出,基於憲法第 1 條規定,我國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第 2 條規定,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 3 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司法審判權為國家主權之⼀,憲法規定,既係來⾃國民付託,⾃應向全體國民負責。因此,法院判決原則上公開並具名,以⽰對全民負責。 

「媒體為⾃由民主社會的第四權,是全體國民的重要代⾔⼈之⼀」黃瑞華認為,法院有義務常與媒體溝通,以便將司法改⾰的重要事項向全民報告︔ 甚至透過媒體,說明全體國民可能有疑義的相關司法改⾰議題,⽬的在使全民對法院的司法作為,有正確的認識與瞭解,進⽽對司法產⽣信任與⽀持,最終發揮司法定紛⽌爭、安定社會的關鍵⼒量。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新廳舍示意圖。(圖/台南高分院提供)

黃瑞華表示,台南高分院持續提高審判能量、裁判品質與績效,台南高分院民事總收件數從110年1986件、111年2166件、112年2434件,至今(113)年2679件,每位法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11.74件增至15.03件;結案件數110年1913件、111年2254件 、112年2338件、113年2619件,每位法官平均每月結案數從11.31件至14.56件。

刑事總收件數從110年4806件、111年5047件、112年5352件、113年6052件,每位法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24.15件增至28.36件;結案件數110年4918件、111年5022件 、112年5294件、113年5965件,每位法官平均每月結案數從24.15件至28.36件。

黃瑞華指出,台南高分院推動調解業務,提高終局解決紛爭效能,110年29.78件、111年38.06件、112年36.90件、113年42.49件,調解績效相較其它高分院,成效亮眼,相當值得肯定嘉許。

為提供雲嘉南地區民眾優質的司法服務空間,黃瑞華為台南高分院遷建工程積極奔走,111年2月,她取得台南市長黃偉哲及時任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蘇金安的同意,為台南高分院新建工程代辦機關。黃瑞華說,台南高分院辦公新廈,院方所主張的建築理念,係依綠色、節能、永續及智慧等先進建築新思維,使人為空間與自然環境融合、共生,達到自然與人文的平衡。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新廳舍示意圖。(圖/台南高分院提供)

黃瑞華說,台南高分院新建廳舍兼顧法院建物的莊嚴性、機能性及審判環境的安全性,使能與台南市文化古都意象、台灣本土文化重要的法院建築元素相結合,展現法院莊嚴、典雅、溫柔、親近與傳承的本質,形塑新廳舍成為具有指標性、前瞻性,足使台南市民驕傲的百年建築,以落實司法為民的終極理念,並促進台南市的區域發展。

台南高分院遷建案第一次及第二次變更計畫書之核定工程預定總經費,於109年6月司法院初核定為新台幣16億6534萬餘元,111年12月16日第一次變更計畫調高為27億6371萬餘元,但招標4次均流標,113年9月16日第二次變更計畫再調高為41億7707萬餘元。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於113年10月16日辦理第5次公開招標,並於113年11月5日公告上益等4家聯合團隊得標本統包工程而決標 ,施工工期1500個日曆天,預定118年9月份完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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