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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92.預計發行價格:得為無償發行配予員工,或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價的50%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5%,暫訂為24,684,147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年資及年度績效考核標準。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時之處理: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得無償收回或收買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5.員工之資格條件:1.獲配之員工須為本公司之全職工式員工,且績效表現須符合一定的標準。2.得獲配之股數及認購價格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部門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範圍內依本公司訂定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決定之。3.單一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累計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102年3月25日前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新台幣56.03元計算,設算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於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105年度及106年度,其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38,305仟元、276,611仟元、345,763仟元、345,763仟元及276,611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若以上述條件估算,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105年度及106年度,其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28元、0.56元、0.70元、0.70元及0.56元。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本公司得無償收回或收買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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