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4樓402室(蓮潭國際會館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 告 四、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1)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6日17時0分前(24小時制)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2)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親洽或 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 十六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以郵寄方式辦理過戶者以4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3)參加集保者,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4)本公司將依據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開會通知書,另依據證券交 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本公司將不寄發通 知書,並以公告方式為之。 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5)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請於民國102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02年 4月29日止向本公司提出,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29日下午五時前以 書面方式提出,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有關提案之詳細公告內容請逕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查詢〕選項查詢。(6)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上午九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