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拉荷馬州議會是以32票對14票表決通過,並將法案送交共和黨籍州長佛林(Mary Fallin)。預料佛林將會簽署成為法律。
這項法案已演變為情緒性議題,激起美國人道協會(United States Humane Society)和動物權利活動人士,與以奧克拉荷馬農業局為首的牲畜利益團體之間的對立。
奧克拉荷馬州在1963年時規定,為了人類食用而屠殺馬類是非法行為。這項法案的提案人--本身是牧場主人的共和黨參議員菲爾德斯(Eddie Fields)說,這項提案的辯論定義為財產權議題,允准屠宰馬匹將使全州的馬主都能受益。
奧克拉荷馬州共和黨眾議員麥克奈爾(Skye McNiel)說,每年約有16萬匹馬從奧克拉荷馬州運往墨西哥宰殺,這項禁殺令已導致不負責任的馬主,在不想再照顧這些動物時將牠們棄養於草原和森林。
麥克奈爾說,遭棄置和年老馬匹的安樂死與埋葬費用,約為500到1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