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被告的李朝卿妻舅簡瑞祺、前縣政顧問陳國進則分別是1000萬元、100萬元交保。法官並諭知3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南投地檢署偵辦李朝卿等貪污案,自去年11月7日聲請羈押南投縣政府秘書、工務處長及涉案廠商後擴大偵辦,認李朝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及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均事證明確,今天併同其他16名被告提起公訴。1020326
※你可能還想看:
【李朝卿涉貪起訴 收回扣百餘件】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3260174-1.aspx
【李朝卿涉貪污案大事紀】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3260119-1.aspx
【法院開延押庭 李朝卿再喊冤】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1240007-1.aspx
(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