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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濟:本公司之子公司Megaforce Group Co., Ltd.資金貸與蘇州英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5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2/03/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蘇州英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透過子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062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3882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71313(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1013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該公司營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167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41265.計息方式:依雙方合約約定6.還款之:(1)條件:依雙方合約約定(2)日期: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4315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6.7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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