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華酒店: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1款申報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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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2/03/25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達美樂披薩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該公司為配合其資金需求,擬以本公司為保證人向銀行申請借款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5028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次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REGENT GLOBAL HOLDINGS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本公司為取得麗晶國際酒店集團之品牌商標及特許權,依規定需由子公司擔任履約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5028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86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86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986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次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REGENT GLOBAL HOLDINGS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本公司之子公司REGENT GLOBAL HOLDINGS LIMITED與比利時布魯塞爾Rezidor Hospitality A/S 公司簽訂業務規則聯盟,依合約規定需由本公司擔任履約擔保歐元35,000仟元。(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5028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4995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4995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4995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次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本公司為辦理房屋稅相關訴願程式,由子公司提供定存質押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5028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7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7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次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REGENT EUROPE (BVI)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該公司為配合其資金需求,擬以本公司為保證人向銀行申請借款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5028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41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3412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該公司為配合其資金需求,擬以本公司為保證人向銀行申請借款額度。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16761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3967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73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