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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頭條~好貴 車停一夜?國產署討4.5萬

中央商情網/ 2013.03.23 00:00
在國有地亂停車,小心得繳天價停車費!家住內湖的葉姓婦人,前年因車位被占用,將車子改停旁邊空地,只停一夜,隔年卻收到國有財產署通知,告知她因占用國有地,必須追繳五年份的使用補償金共 4萬5550元,葉婦大罵:「車子只移到那塊土地停過一次,就要繳這種天價停車費,政府是土匪嗎?」

葉姓婦人表示,她居住的民權東路六段 280巷有一側是山坡地,山坡地前有一大片空地,平時居民都在此停車,前年 9月她把車停在空地一夜,去年底就收到國產署寄來公文指稱她占用國有地,須依占用面積、占用期間,給付自96年起計算使用的補償金。~自由時報2013年 3月23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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