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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推葉大華爭取法扶董事長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3.22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3.22 林朝億/台北報導

法律扶助基金會將於下週一(25日)召開董事會選出第4屆董事長。由民間團體籌組的守護法扶聯盟今(22)日推薦兒少盟秘書長葉大華爭取董事長職務,該社團認為,法扶基金會日趨保守退縮,甚至偏離扶助社會弱勢、捍衛社會正義的崗位。他們呼籲全面改選的法扶董事會,應能即時回應社會弱勢,也能實質促進社會公益,提高人民運用司法途徑爭取權益的機會與信念。

根據法扶章程規定,法扶董事會置董事13人,任期3年,由司法院院長聘任,包括有司法院代表2人、法務部、國防部及內政部代表各1人、全國性及地區性律師公會推薦熱心參與法律扶助之律師4人、具有法學或其他專門學識之學者、專家2人、弱勢團體代表1人及原住民代表1人。這次弱勢團體代表由長期從事兒少年福利的葉大華出任,而歷屆董事長則都由民間董事出任。

守護法扶聯盟指出,法扶基金會從1998年孕育之初,即備受台灣社會各界寄予無限的期望與託付,希望社會公平正義能藉由法扶基金會的專業服務與國家資源得以伸張。

他們指出,法扶基金會即是弱勢社群的代言人,而法扶董事長需要能深刻了解並體認弱勢社群的問題及需求。因此呼籲本屆法扶董事長應由弱勢社群工作者出任,不僅可促進法扶基金會對於弱勢社群的問題有第一線的了解,亦可提升並強化法扶基金會協助弱勢的形象。

社團共同推薦,葉大華早年就讀輔大社會系時即積極參與學運及社運,在許多環保、民主改革、婦女運動及青少年權益等場合,都可見證其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弱勢社群發聲的使命感,20多年的社運經驗、歷練與堅持,對台灣社會中亟需受到關懷協助的弱勢社群有深刻認知及第一線協助的經驗,也是本屆法扶董事會中最能代表弱勢社群需求的董事。

同時,社團也呼籲司法院長賴浩敏支持他們推薦的人選,或認同法扶董事長應具有扶助弱勢理念;若賴浩敏認為不該直接介入董事長之選舉,就應由官方代表自由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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