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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藝電子:本公司擬於未來一年內伺機分次辦理對勁豐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參與該公司之現金增資計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2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3/222.公司名稱:豐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為強化集團營運競爭力、吸引專業人才、提高員工向心力及引進規則性投資人,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得於分割基準日變更登記完成日一年內,於勁豐公司一次或分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公司得放棄全部或部份股份,並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得於分割基準日變更登記完成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處份本公司所持有之勁豐公司部份股權。二、該公司之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或釋股價格將以不低於該公司決議現金增資之董事會或本公司決議處份該公司股權之董事會時,該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其實際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或本公司之釋股價格、特定人或相對人之洽定或現金增資、釋股時程等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及營運狀況訂定並分次辦理之。三、本公司就所持勁豐公司股權之處份,董事會應於每次訂定處份股權價格前,取具獨立專家出具合理性意見書,並依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式辦理。四、經前開勁豐公司釋股及放棄現金增資認購作業完成時,本公司對勁豐公司之持股仍應不低於60 %,以保有豐藝公司對勁豐公司之控制力。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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