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朋程科技: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增資發行新股及以「新股權利證書」方式上櫃買賣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16 00:00
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相關事項依據: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4元及股票股利0.5元;以股東股息紅利35,6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565,000股,每股面額10元,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775號函核准在案。(一)公司名稱: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2.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 F401030 製造輸出業。5. F401010 國際貿易業。6.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7.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2段22號1樓 (四)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億元,分為1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其中未發行股份部分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13,000,000元,分為71,3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2人)及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7年11月9日訂立,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6日。(七)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565,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35,650,000元整。2. 前項增資新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50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室登記,未如期辦理者或仍未足一股之畸零股,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按股票面額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 新股權利證書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4. 增資新股之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採無實體發行。(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8,650,000元,分為74,865,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九)增資計劃/用途:為健全財務及資本結構。(十)本次增資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櫃:新股權利證書預訂於101年9月7日(星期五)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內,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無需辦理領取手續。股東亦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本次新股權利證書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普通股並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另行公告。二、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85,20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4元,訂於101年9月7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三、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1年8月6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1年8月2日至101年8月6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1年8月1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逕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1樓本公司股務室(電話:02-87982301)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郵寄過戶者以掛號郵戳為憑)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