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公告】岳豐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3.03.22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22日公司名稱:岳豐(6220)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發言人:蔡瑞華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新屋鄉中山路370號4樓(新屋鄉婦幼館)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O一年度營業狀況及業績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一O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四)背書保證情形報告(五)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六)報告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七)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一O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二)承認一O一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二)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三)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俟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行公告。(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自102年4月8日至102年4月18日為受理股東書面提案期間,受理提案處所為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新屋鄉中山東路二段130巷12-9號)。(三)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席次。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等資料、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取得專業資格條件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提名期間自102年4月8日至102年4月18日止,受理提名處所為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新屋鄉中山東路二段130巷12-9號)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