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拆華光紹興 立委批知法玩法

立報/本報訊 2013.03.20 00:00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失言,惹惱反迫遷團體。日前針對華光、紹興社區爭議案,江宜樺說,「適足居住權」不包括違法占用戶。引起反迫遷團體強烈不滿,搬出《兩公約》的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裡頭明確指出「適足居住權」適用於每個人,只要有使用權,無論租用、占用、非正規社區等各種形式,都應受到一定程度保障,而非如江宜樺所說,違建戶被排除在外。▲政府拆除費用高出市價三到五倍,迫使華光居民需自行拆除家園,有居民在牆壁上塗鴉,表達內心的不捨。(圖文/楊萬雲)台灣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華光社區自救會、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20日偕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田秋堇召開記者會,批評江宜樺扭曲「適足居住權」的解釋,《兩公約》統籌機關法務部,以侵占公有地為由,逼迫華光社區居民自行拆屋、搬離,是知法玩法。閣揆言論惹爭議2009年,總統馬英九簽署《兩公約》,宣示人權治國的決心。今年2月,馬英九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台灣實行《兩公約》的情形,所作的結論提及華光、紹興社區受到強制驅離,沒有合適的替代住宅,顯見不符國際人權標準,專家建議在沒有找到替代住宅前,應停止強制驅離住民,確保他們不會無家可歸。然而,日前(14日)江宜樺聽取「國家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形」後,他竟然指出,國際人權專家的部分建議,由於來台時間短暫,不了解在地脈絡而作成的,例如違建戶的拆遷執行。江宜樺強調,國際人權公約所指的居住權,不包括違法占用戶對土地所有權的伸張,尤其如果是公有土地年久失修、疏於管理,遭到不法居民占用,轉而要求政府需給予高價補償,在法理及人情義理上都說不過去。歷史下的犧牲品「真正不懂得台灣在地脈絡的是江院長!」華光社區居民林雅琪怒斥。林雅琪指出,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前,都作足功課,甚至有一位專家,在審查的前一個月,親訪華光和紹興社區,而非如江院長所說,專家不明白台灣迫遷的情形。林雅琪氣沖沖地說:「我們在華光社區住了半輩子,該繳的稅,一毛也沒少過。」但是當這塊土地變成金磚,法務部卻用訴訟的方式,提出告訴,要求居民自行拆屋,追討高額不當得利,讓人難以接受。先前法務部對外強調,訴訟前,有和居民協調,林雅琪不滿表示,以她家為例,所謂的「協調」是進入法院調解庭,被要求自行拆屋和賠償高額不當得利,這稱得上是「協調」嗎?林雅琪駁斥江院長的說法,華光居民沒有要求土地所有權或高額的補償金,僅希望獲得安置。立委尤美女從歷史的脈絡來看,解釋江宜樺口中的「違建戶」。她提到,民國38年國民政府來台,為了準備反攻大陸,允許低階榮民、軍人在公有地上自行蓋屋;然而,反攻大陸遙遙無期,榮民一住長達幾十年,不料,政府清點國有財產時,卻認定這些居民為侵占公有地的違建戶,讓他們面對流離失所的命運,違反人權。尤美女提及,依據《兩公約》,政府有義務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即使法律宣判,她認為政府應當提供安置計畫,不要讓這些居民成為歷史下的犧牲品。▲立法委員田秋堇(左二)、尤美女(左三)、吳宜臻、陳其邁及民間團體20日召開記者會,批判行政院長江宜樺違反人權的言論,要求政府遵守兩公約,勿剝奪人民生存權。(圖文/楊萬雲)文林苑王家代表王瑞霙難過地說,華光社區面臨迫遷恐懼,宛如王家翻版,她也要問江宜樺:「如果擁有合法產權的人,可以獲得保障的話,那為何去年動用千名警力來拆我家呢?」顯見根本不是合法戶或非法戶的問題,而是只要建商或政府看中的土地,政府便想盡辦法掠奪,逼迫原住戶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王瑞霙懇求政府親自拜訪她家以及遭到迫遷的社區居民,傾聽她們的心聲,不要只是看報告或公文辦公。法務部稱將協助安置法務部發出新聞稿回應,台北市政府表達願意提供住宅安置華光居民,法務部樂觀其成,也會協助後續作業,至於弱勢住戶,將和台北市政府密切聯繫,引進社會救助資源協助。法務部重申:「本於對國家財產權之維護、促進全民福祉與公共利益,踐行法定程序收回土地。」倘若給予不願搬遷的違建戶補償或安置,不但於法無據,對其他已經搬遷的住戶也不公平。▲台北地方法院21日起將強制拆除華光社區違建戶,部分不願負擔政府高額拆除費用的居民,自已請工人拆除家園。(圖文/楊萬雲)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祕施逸翔批評,法務部的「依法行政」是選擇性的。2009年簽署《兩公約》、《兩公約》,立法院也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其中規定兩年內,必須修正國內法規,符合《兩公約》,換句話說,依法華光居民即使是違建戶,也應給予補償或安置,才能保障居住權。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高涌誠也說,從這些迫遷的案例來看,顯見「違法占用」的定義,不是你我能決定,值得社會大眾關注後續發展。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