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交流基金會日前表示,張安樂去年11月間委託他人持大陸台胞證公證書正本申請驗證,依相關規定,在形式要件符合,且無違反法令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等情形,內容既然真實、合法,即應核發證明。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說,發放入台證流程,申請人須先向海基會申請後並核准,才能領取入台證副本,入台證是核發給大陸地區民眾。
移民署表示,確定張安樂入台證21日會核發。
移民署說,張安樂委託在台家人或友人進行申請證件流程,明天發證後,代領人須持申請人委託書領證,時間最多為半年,必要時可延長半年。
張安樂為何是持入台證副本,移民署說,張男待在大陸時間較長,已轉換成大陸身分,且相關單位已確定形式要件符合,才會核發入台證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