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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媽媽嘴 四個「錯過」壞了破案第一時間

NOWnews/ 2013.03.18 00:00
記者廖文宏/分析報導

媽媽嘴雙屍案至今遲遲未能宣布破案,檢警辦案效率讓老百姓傻眼,連法務部長曾勇夫也看不下去,在立法院痛批檢警辦案手法有疏失。法務部長曾勇夫還是太客氣了,檢警豈只是有疏漏,這疏漏可大了。

台灣的刑事偵查體系長時間以來就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基層員警乃至分局對於案件的敏銳度及判斷力,常常在「再看看」或「有那麼嚴重嗎」的態度下被忽略,因而錯過了破案的第一時間(也就是俗稱的黃金時間),報案的當事人永遠是焦急的,然而接受報案的基層員警填寫刑事案件的報案三聯單(雖然現在已經電腦化沒有三聯了),有時會試著要報案當事人先備案就好,因為報了案警方就有壓力,什麼壓力?破案的壓力以及轄區刑事案件增加的數字壓力。

因此警方被指控吃案的事情頻傳,現在還有警方敢吃案?告訴你,可多著呢,身為記者,我每個月都接到投訴電話,請教我為何這樣的案子,派出所的警察會告訴他這不能報案,不然就是不歸他們管,有些老實的民眾真的不懂,還因此被耽誤拖過了半年有效的刑事訴訟報案期。

媽媽嘴雙屍案的第一個錯過;兩名被害人失蹤了,派出所接獲報案後是以失蹤人口處理,基於現有的警力和長期以來的辦案模式,以失蹤人口處理其實就是不處理,這已經錯失了第一時間。

第二個錯過;全案在第一具屍體發現後,警方以自殺水流屍報驗(警方很自然的反應),兩夫婦失蹤的新聞於是開始出現的電視新聞上,這時候檢警判斷能力不足、未發動刑事鑑識要求,竟以自殺水流屍報驗。

第三個錯過;當死者身份確定,但還在等待解剖釐清致命死因時,媒體已經公開表示找到了失蹤的死者,讓嫌犯等人有了防備,開始提前湮滅證據,檢警的通訊監察也為時已晚。

連續三個錯過,打亂了偵查步驟(檢察官要在接獲相驗通知後才能發動偵查),而且未及早對其他相關物證進一步蒐集,等到第二具屍體出現,才驚覺是兇殺案時,太晚了、太遲了,早已錯失了刑事兇殺案件偵辦的黃金時間。

對於預謀性的殺人案件,事後的補強蒐證,不容易找到涉案的直接跡證。媽媽嘴的嫌犯很狡猾很難對付嗎?或許,但以此案來說,從報失蹤人口到發現是兇殺案件,已經過了三個星期,再笨的嫌犯也會懂要做點什麼事,現在唯一寄託可以破案的就是媽媽嘴命案現場周遭的微物證,卻放任媒體在現場走動,在全國觀眾面前模擬犯案,這是檢警第四個、也是最不可思議的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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