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發現,陳嫌月薪約四萬元,經濟並不寬裕,他從一百年一月起,為死者向南山人壽投保一百五十五萬元意外險,同年五月和十二月又陸續投保卅一萬和一百五十萬元意外險,受益人皆為陳嫌和陳母,去年十一月廿七日又向國泰人壽投保三百萬元,受益人只有陳嫌;另外還有一筆卅一萬元的意外險,因未依規定繳保費已失效。陳嫌聲稱,為了保障妹妹和家人,才投保了該四筆意外險。~中國時報2013年 3月18日頭版頭條
警方調查發現,陳嫌月薪約四萬元,經濟並不寬裕,他從一百年一月起,為死者向南山人壽投保一百五十五萬元意外險,同年五月和十二月又陸續投保卅一萬和一百五十萬元意外險,受益人皆為陳嫌和陳母,去年十一月廿七日又向國泰人壽投保三百萬元,受益人只有陳嫌;另外還有一筆卅一萬元的意外險,因未依規定繳保費已失效。陳嫌聲稱,為了保障妹妹和家人,才投保了該四筆意外險。~中國時報2013年 3月18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