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若提公投案 綠將告江揆等違公投法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廢核民意高漲,立法院民進黨團昨抨擊,馬政府委託國民黨立委李慶華,研提「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公投案,要以公投高門檻巧門掩護續建政策,一旦提案,黨團將向法院告發行政院長江宜樺及提案、連署者,是違反公投法第十三條的共同正犯。

依公投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違反的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為釐清核四公投案有無違反上述法律,及探討公投高門檻、不在籍投票等議題,今已排定議程邀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內政部長李鴻源、中選會主委張博雅等人到委員會報告並備詢。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質疑,李慶華版核四公投命題玩弄文字遊戲,理由書裡續建、停建的理由都陳述,混淆國人視聽,民進黨立委絕對不會參與連署,更不可能同意這樣的版本,一定反對到底。

他強調,江揆在二月廿五日主動拋出核四公投,黨政運作李慶華代為於立法院連署提案,違法脈絡、事證確鑿,若真送案,民進黨團就向法院控告江揆、李慶華及連署人違法。

橘:應由朝野共商公投命題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也說,可用公投決定核四去留,但李慶華版的命題採負面表列是有問題的,還牴觸公投法第九條「一案一事項為限」的規定。如真要公投,應由朝野共商主文與理由書,「至少命題要中性」,不是國民黨一黨決定,否則出現打高爾夫先讓桿、打棒球先讓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