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手機遭拒 把女友當沙包打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銓敘部專員、現轉任北市勞工局勞檢員的男子陳威霖,懷疑黃姓女友另結新歡,要求檢查手機遭拒,竟以類似拳擊膝擊手法,把女友右掌打到骨折,黃女怒告傷害並求償407萬元,台北地院昨判陳應賠償黃女38萬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北院去年已依傷害罪判處陳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前年11月某日傍晚,陳男與從事保險業的黃女,約在銓敘部前方的停車場碰面,黃女一上車,手機即傳來一通不明簡訊,陳男要求查看,黃女堅持不肯,陳竟出右拳重擊她的胸部,又把她的頭往下壓,以膝蓋狠狠撞她的頭好幾下。
黃女逃出車外報警,驗傷證實她食指延伸的右手掌第二掌骨骨折,臉部、兩腿、左肩明顯瘀傷,陳還揚言不後悔打人,黃女說,這使她更加害怕,常擔心得睡不著覺,她右手打鋼釘,4個月後才大致回復書寫能力,文書工作停頓許久,業績與客戶服務大受影響,求償407萬元。
陳男答稱,他是因懷疑黃女移情別戀,才一時衝動打人,但認為對方沒這麼大的工作損失,只願賠醫藥費和交通費。法官認為黃女勞動力未明顯減損,判賠38萬元,其中30萬為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