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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 and the City:應該走開的是你!

立報/本報訊 2013.03.14 00:00
■AD. Lin這陣子家族的電子郵件閒聊主題是小外甥的過動兒對照組實驗,事情很簡單,有醫生要進行過動兒研究,因為做實驗需要對照組,醫生透過學校老師徵求一般學生參與。小外甥興致勃勃要應徵當對照組,大姐發電郵說這事並徵求老爸意見,老爸回說:「孩子有積極參與的心態應該也是正面的態度,也是人生中一個寶貴的經驗。就我而言,事不關己的態度有時是漠然也似膽怯。」後來老姐同意小外甥去當對照組,順便教導了小外甥提要求時態度問題,以及關於智慧財產權等。還沒來得及回信,今天臉書上出現前同事一則轉貼,男同事下了句「自私的媽很討罵」評語,又因標題跟過動兒有關,就點進去看。發文者標題寫的是求救,內文卻是描述已決定的事件:她女兒班上有過動兒,她認為影響女兒受教權,於是聯合其他3位家長,找該同學的家長討論,過動兒由祖母隔代教養,發文者說靠資源回收維生說台語的阿嬤後來哭著跟4位家長道歉,要她們給孫子一個機會,總之最後是過動兒轉班。那篇文章被90多頁高達一千多筆回文痛轟狂批,指發文者是歧視跟霸凌。老實說,要不是大姐提到過動兒這話題,正在忙的我也不會去看那文,因為我也是那種平常事不關己己不關心的普羅大眾之一。看完整篇討論串,深覺那些回應的媽咪們真的好讚,她們支持孩子應該學習如何跟不同與己的同學相處互動,更痛恨歧視與霸凌。那是身為父母對孩子教育環境以及學習的正確認知,在學校不只學習課業,還有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成長,學習尊重異己。所以有許多回應是說發文者才應該把女兒轉班或去讀貴族學校。發文者最後一句寫說有那種影響她小孩的成長過程,真的不能忍受。而這位媽咪採取的方式不是教小孩如何跟同學相處,而是要趕走她認定有害自己女兒受教權的同學。想想這邏輯其實適用於許多狀況,因為少數、因為與眾不同,就被貼上「有害」標籤,而自認站在多數「正常」的一方,就有權利趕走人家且振振有辭。那些回應的網友媽咪們說得太好,應該走的是你!對,我就是在非常明確的影射那些歧視及霸凌同性戀的異性戀!(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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