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警局少年隊表示,29歲性侵假釋犯王富忠利用女網友缺錢想被人包養的心態,99年12月開始在網路聊天室,以每月3萬至8萬元不等代價,散布「高價包養」文字,誘騙女網友援交。
王嫌為取信女網友,以署名「張嘉寶」、「張嘉偉」等偽造的本票支付包養費用,為防婦女聲張或報警,過程中拍裸照、影片,要求簽下陪睡切結書,若半途反悔,須賠償所有包養費用。
王嫌也以被害人名義向通訊行辦手機門號,供雙方聯絡之用,等被害人發現本票無法兌現,自己被「白嫖」,王嫌即恐嚇散布裸照給家人、學校,脅迫被害人持續與他發生性關係,或脅迫被害人再介紹其他女子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