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5元,總計金額218,202,353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紅利19,383,672元(2)董監酬勞 9,691,836元。(3)配息政策嗣後如因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請求轉換或實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等因素,致影響本公司可參與配股之股數,至股東配息率及配股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