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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酒駕超標 檳榔惹的禍? 警民同警惕勿酒駕

大成報/ 2013.03.11 00:00
【大成報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竹南警分局為因應102年3月1日起全面實施之「修正加重酒後違規駕車處罰規定」,實施各項酒後駕車取締及宣導作為。日前員警於竹南鎮轄內龍山路三段、佳北一街口取締時,攔停1疑似酒駕之機車駕駛人黃O麟,黃民滿身酒味,在依規定實施酒測後,酒測值為0.34mg/l,已達依規告發及扣車標準,惟黃民堅稱其未有喝酒情事,僅連續嚼食約100元之檳榔,應是因此有酒精效應,黃民雖以此為理由告知員警,員警為其安全及公平執法起見,仍依法予以告發及扣車。

經向業者了解,部分檳榔攤為增加口感,確有將酒類(米酒或高梁酒)拌入紅灰使用之可能,但如要吃到達酒測值0.34mg/l的程度應是不可能。

竹南分局分局長表示,近日加強「員警零酒駕、零洩密、零風紀案件發生」之宣導,落實員警零酒駕,灌輸依法行政觀念,維護警察整體形象,因此不僅提醒民眾亦同時要求員警同仁,酒後駕車害人不利己,嚴格執行取締酒駕為一防制手段,若不幸發生事故,更會造成雙方的永久傷害,期大家要自我警惕,切勿以身試法,避免遺憾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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