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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住宿券 不可不知小撇步

太陽網/吳貴華 2013.03.11 00:00
為了讓民眾能有效因應日趨複雜的消費問題、維護自身的消費權益,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結合處理民眾申訴住宿券爭議內容,及參考交通部所訂「旅館業商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特別彙整出「購買住宿券 不可不知小撇步」,以提昇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消費爭議。

觀傳局局長趙心屏指出,消費者在購買住宿券時務必要仔細看清楚的內容包括:一、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二、使用方式,三、履約保證內容。依交通部規定,住宿券的發行人必須是領有旅館業登記證的旅館業者;其次是使用方式的記載必須符合消保法「資訊充分揭露」的要求,明列相關規定,如假日使用需補差額等;而履約保證的內容,更是攸關消費者請求給付的權益保障,所以住宿券上如果沒有記載以上內容則形同廢紙,消費者可能求償無門。

此外,觀傳局也提醒,民眾在購買時常因一時疏忽不察,以至於造成權益受損部分,特別值得注意在住宿券上不得記載事項如:一、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二、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三、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或另行加收其他費用,四、廣告僅供參考。對於住宿券上的不得記載事項,除了消費者要注意外,觀傳局也提醒旅宿業者,應以提供對等服務的基本原則服務旅客,切勿影響消費者權益而衍生爭議。

記者會中除了購買住宿券要注意票券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觀傳局還提供更進階的訊息說明如「住宿券發行人有何限制」、「業者結束經營,消費者如何請求給付」、「住宿券如有記載優惠期限是否違反規定」、「住宿券記載使用限制是否有效」等,讓消費者對於住宿券的相關權益有更完整的了解。(詳細資訊如附件)

觀傳局表示,處理爭議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讓爭議發生,消費者

購買住宿券時,除了要注意以上訊息外,同時也籲請旅宿業者如果要販售住宿券,請確實遵守「旅館業商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辦妥履約保證;最後就是民眾在購買住宿券前,請於「台北旅遊網」(網址http://www.taipeitravel.net/)臺北全攻略/旅館查詢,依個人住宿需求慎選合法旅館,以保障您的住宿權益;而如果已發生爭議,請撥消保專線1950、1999轉分機6169或1999轉分機7574、6896由觀傳局承辦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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