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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詮精密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3.03.08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08日公司名稱:一詮精密(2486)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發言人:楊柏榮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3樓(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3樓禮堂)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101年度營業報告b.101年度監察人審查結果報告c.101年度背書保證餘額報告d.101年度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e.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2)承認事項a.101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b.101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3)討論事項a.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4)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5)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相關事項說明事項如下:(a)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b)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c)受理期間:102年4月18日起至102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2年4月29日下午5時送達或寄達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d)受理提案處所: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48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五路17號)電話:(02)2299-0001。(e)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f)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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