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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08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8,913,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33,695,000~178,26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15~20元溢價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892,000股由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8,021,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公司民國101年5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原始股東需全數放棄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之依原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提撥供作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劃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2)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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